機關事業(yè)單位使用編外人員,必須先經由人社部門核準?;蛘咧苯佑扇松绮块T負責招聘,或者指定固定的勞務派遣公司,派遣給需要的單位使用。在一些部門,甚至編外人員的工作,不僅限于后勤服務工作,還會做一些和職能相差的輔助性的工作,等于是將編外合同人員,當作正式職工來用。機關事業(yè)單位使用編外人員,能解決許多存在的實際困難,不僅工資待遇低,而且不用分單位的福利獎金,一些簡單工作,使用起來也和正式職工一樣順手,性價比非常高。
尤其是在經濟發(fā)達地區(qū),黨政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存在的一種普遍現象,就是由人社局招聘分配,單位使用大量編外合同人員,包括勞務派遣工,或者在人社局的授權之下,使用這些編外人員。甚至有超過10%勞務派遣工使用限額的,當然這一做法將來會改變,后勤服務更多的由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或者市場運作代替,而不是直接使用編外人員。